您现在的位置:北京文化执法 >> 扫黄打非要闻
2008年上半年我市检察机关受理“涉黄涉非”案件144件190人
来源:       日期:2008-08-01

为配合开展“平安奥运行动”,清理整顿首都文化市场,全市各级检察机关按照市“扫黄打非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,充分发挥检察职能,积极参加“扫黄打非”专项行动,2008年上半年以来,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“涉黄涉非”案件144190人。其中,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“涉黄涉非”案件69103人,经审查批准逮捕6899人,分别占受案总数的98.5%96%;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7587,提起公诉5971,分别占受案总数的78.7%81.6%,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。

一、领导重视、认真部署

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“扫黄打非”工作,将“扫黄打非”纳入到以综合治理为龙头的检察综治专项工作总体布局中统一部署。确定了各级院一把手负总责,各主管领导在分管范围内负责,侦查监督处牵头组织协调的工作格局。组织召开专门电视电话会议,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认真贯彻“宽严相济”刑事政策的同时,按照“从快从重、从严从紧”的方针严厉打击严重破坏首都政治、经济、社会环境的各项犯罪。进一步统一了思想,消除了顾虑,为高效办理“涉黄涉非”案件创造了条件。

二、加强检警配合,强化打击力度

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和配合,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,利用公检联席会议进行讨论,就案件性质认定、证据收集等问题及时交换意见;对于符合批准逮捕条件的案件及时批准逮捕,结合案件证据情况,制作《继续提供法庭证据意见书》,提出继续收集、固定、完善证据的意见;对不批准逮捕的案件,积极开展“释法说理”工作,详细地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,为公安机关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帮助;对于案情重大、紧急,但证据存在一定瑕疵的案件,大胆适用“有条件批准逮捕”,引导公安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收集证据,期满后证据仍未达到要求的,及时撤消逮捕,更好地保障人权。公诉部门根据被告人不同情况,按照“当严从严、当宽从宽、区别对待”的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要求,向人民法院提出从重、从轻量刑的建议。

三、突出工作重点,注重办案社会效果

工作中,全市检察机关始终以涉及非法出版物的“涉非”和网络“涉黄”案件为打击重点,在坚持从重从快批捕起诉的同时,注重运用多种手段,拓展办案效果,加强社会防范。

四、推动行刑衔接,开展法制宣传

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与工商、城管、文化等行政部门的联系,对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案件提出移送建议,对移送后公安机关的立案情况开展监督,防止“涉黄涉非”刑事案件降格处理,以罚代刑、放纵犯罪等现象的发生。

 
 
 
  友情链接: ·2007年北京市党风廉政建设民主评议调查问卷 ·中国(北京)保护知识产权网 ·首都之窗 [更多]